南川相伴 从蓉启航
选择川航、南航联合快线,从成都往来北京、广州、深圳三地、重庆往来广州、深圳两地的航班,可享受自由变更、航程互换等服务。
- 权益一:免费变更和签转
- 川航、南航会员在成都至广州/深圳/北京首都/北京大兴或重庆至广州/深圳的往来航线,距航班计划起飞4小时(不含)前可自愿变更同航段航程。如:南航广州-成都可自愿变更为南航或签转至川航广州-成都;免收变更费,遵循客规及舱位运价规则补差价。
- 权益二:航点、航司互换
- 川航、南航会员可在广州、深圳两个异地机场,距航班计划起飞4小时前可自愿变更航程,如:南航广州-重庆可自愿变更为南航或者签转川航深圳-重庆;免收变更费,遵循客规及舱位运价规则补差价。
- 川航、南航会员可在北京首都、北京大兴两个同城机场和成都双流、成都天府两个同城机场,距航班计划起飞4 小时前自愿变更航程,如:南航北京大兴-成都(双流、天府)可自愿签转至川航北京首都-成都(双流、天府)。免收变更费,遵循客规及舱位运价规则补差价。
- 权益具体适用条件如下:
- (1)可申请变更时间:原初始航班计划起飞时间4小时(不含)以上;
- (2)可变更航班日期
- 高级别客群:旅客可变更到原客票初始航班日期起飞前1天至起飞后1天。
- 普通客群:旅客可变更到原客票初始航班日期起飞当天。
- 免收变更手续费
- 南川快线航程变更及互换权益,免收变更费,遵循接收承运方现行客规及舱位运价规则补差价,每张客票仅限免费变更一次;涉及南川快线头等舱、公务舱旅客航程变更及互换权益的运价补差,需补差至双方公布运价标准舱位价格;
- (4)适用舱位
- 南航:头等舱(F)、公务舱(J/C/D/I)、经济舱(Y/B/M/H/U/A/L/E/V);
- 川航:公务舱(C/I/J)、经济舱(Y/T/H/G/S/L/E/V);
- (5)客票变更申请渠道
- 南航变更申请渠道:95539;
- 川航变更申请渠道:95378、川航成都、广州、深圳、北京、重庆现场售票柜台;
- (6)其他注意事项
- 团队、无陪、轮椅、担架等特殊旅客客票及政府采购客户(GP)客票不适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