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重复购票退票规定的通知
尊敬的旅客:
为了帮助重复购票的旅客提供免费补救措施,秉承民航“真情服务”为原则,切实改进票务服务,现下发川航重复购票退票规定,具体如下:
一、重复购票:同一乘机人(姓名、证件号码一致且未做任何修改变更)因人为失误等原因购买两张或以上航段、航班日期、航班号等航班信息完全一致的客票。
二、重复购买的客票出票时间间隔须在12小时(含)以内。
三、重复购票退票申请须在出票后24小时内(含)提出且在航班计划离站时间24小时(含)以前退座并退票,免收退票手续费;如重复购票退座时间在航班计划离站时间24小以内按自愿退票办理。
四、重复购票仅可免费退其中最近一张所购买的客票,若有超过2张以上的重复购票或同航班多次购票,其他多张客票按自愿退票办理。
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
2018年10月18日